各相关单位:
为有序推进我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,根据《四川师范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方案》(川师校〔2022〕99 号)和《关于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2023年自评自建工作进度安排的通知》(川师评发〔2023〕2 号)要求和安排,学校决定组织召开新一轮审核评估工作第二次推进会,由学院就审核评估自评自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现场汇报。为做好该项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会议时间
2023年10月19日(星期四)8:30,会议时间为全天。
二、会议地点
狮子山校区七教A区六楼会议室
三、参会人员
全体校领导,校内外审核评估专家,党政办(党委办公室、行政办公室)、学生工作部(处)•武装部、教务处、师范教育管理办公室、人事处(党委教师工作部)、教学评估与教师发展中心、人文社科处、科学技术处、招生就业处、计划财务处、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、国际交流合作处单位负责人,各学院党政负责人、分管教学副院长。
四、会议要求
(一)汇报单位
我校举办本科专业的全部学院(不包括遂宁校区)。
(二)汇报内容
各学院对标《四川师范大学各教学单位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指标体系》,对照学校《自评报告》撰写要求,结合学院前期评建形成的《审核评估对标自查问题清单表》,认真总结自评自建工作开展情况,从评建工作组织开展、对标自查自评、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思路、学院特色项目等四个方面进行汇报,汇报材料不超过4000字,具体要求见:http://shpg.sicnu.edu.cn/p/16/?StId=st_app_news_i_x638327019780002943。
(三)汇报要求
1.请各学院在10月17日周二下午下班前,将本学院汇报材料发送至sicnu_jxpg@126.com,学校将统一进行编印。
2.各学院由学院院长进行汇报(汇报顺序见附件),每个学院不超过8分钟,需制作汇报PPT。各学院应在10月18日周三下午下班前将汇报PPT发送至:sicnu_jxpg@126.com。
3.为确保推进会取得实效,请各学院参会人员全程参与全天的会议,中途不得缺席或早退。
联系人:周磊、韩杰,联系电话:84769677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:学院汇报顺序表
学校评建办公室
(党政办、教务处、教学评估与教师发展中心)
2023年10月16日
【编辑:管理员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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